服务支持
1、按照市政府(2002)72号文件精神,由象山公安分局办理外来商户入户手续。在市场内购买了住房的,可办户口迁入手续;对于因其他原因产权还没办好而家中有学龄子女须入学的住户,可凭购房合同(协议)及税务发票给予优先办理入户手续;企业年缴税1万元以上,可办户口迁入手续;购买了商业门面的,可迁入社区建立集体户口。
2、对户口在市场内的住户、商户学龄子女,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,安排在凯风路小学或大风山小学。户口不在市场内,但市场开业一年内,与市场签订租赁协议承租期一年以上的商户,承租期间,其子女在上述两所学校就读,免收借读费。符合农民工子女条件的,按市政府有关文件办理。
3、财税部门对市场给予扶持。凡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,用足用够。对经营农机整机的免收增值税,对新办企业,按有关规定经批准给予3年的所得税减免。
4、工商双生分局在场内设点为进场经营商户办理证照,2006年进驻客户、场内经营户免收一年工商管理费。
5、桂林市国税局给予优惠政策,按每户最低标准180元/月征收。还想享受相应的免费广告宣传和形象推广及免费物流等服务。 |